近日,深圳市交警局配合新的交罚条例展开行动,一种新型的红外酒精测试仪也首次亮相。新规实施后的首次猎虎,新的处罚规定引发了法学界的热议。红外测试仪检测结果可以直接作为处罚依据,然而,将处罚的标准完全依赖于一部机器合理吗?醉驾嫌疑人红外检测结果不超过25%才可以申请抽血检测,这一标准如何制定?是否存在限制当事人复议权的嫌疑?抽血检测结果仍是醉驾,检测费用当事人自理,行政执法岂能收费?
交罚新规第五十条规定,以红外线型酒检仪作为对便携式酒检仪结果提出异议后的确证手段,替代抽血检验。前晚的猎虎行动中,红外酒精测试仪首次亮相行动现场,深圳也成为内地第一个使用该测试仪进行打击酒驾行为的城市。
根据新《条例》规定,红外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而免去了过去需要抽血检测的繁琐程序。前晚,司机关某通过呼吸测试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血液100毫克的含量,超过了80毫克的醉驾标准。关某要求重新检测。在交警局机动大队内,关某成为深圳乃至内地第一个使用红外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的司机。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5毫克,仍然超过醉酒标准。
在过去查处醉酒驾驶的执法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抽血检测。但抽血检测往往需要送交样本,进行实验室培养等程序,通常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而红外酒精测试仪则节省了大量的执法时间。
据了解,目前国外有美国、英国、瑞典、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在查处酒后驾车方面均广泛使用红外线型酒后驾驶执法查处系统进行执法,检测结果作为法庭认可的执法证据采纳,与血液检测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红外线型酒检技术的原理是不同原子构成和分子结构的有机物质吸收红外线的波长不同。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通过计量认证,认定了红外酒精测试仪的准确程度和检验体内酒精的结果几乎没有误差,而这一方式在国外早已得到运用。
处罚靠仪器有误差怎么办?
尽管红外酒精测试仪的准确程度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部门确认,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将处罚的参照数据完全依靠一部仪器,合理吗?如果机器存在误差或出现故障怎么办?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正沓认为,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什么样的仪器实际上都是为执法提供一个参考的数据,问题的关键在于检测仪器是否准确。实际上即便是抽血检测,最终使用的也是仪器,因此如果红外酒精测试仪的准确性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作为处罚依据没什么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并不完全认同。彭勃认为,新《条例》中对于红外酒精测试仪的数据可以直接作为处罚依据,相当于肯定了这个仪器是没有错误的。对于机器而言,气温、湿度、人工操作不当等都可能产生误差,在高频率的使用中,即便存在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误差也可能导致有人被冤枉。“使用仪器作为参考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在于新的《条例》中对于救济的手段没有任何规定。如果拘留错了怎么办?道歉还是赔偿?怎么赔?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都没有交代。”